税务总局出台楼市税收优惠新政?实则是现行政策的汇总!

来源:潇湘晨报网 时间:2023-07-31 21:11:24


(资料图片)

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指引,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分四个方面,其中,支持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税费优惠中的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涉及买房方面有19条,如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等。卖房方面则有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等。

“指引”发布后,被不少人错误解读为“新政”。而事实上,这是对此前诸多优惠政策的梳理。如第185条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其政策依据是2005年、2016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文件。第186条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优惠内容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是1999年财税部门等相关规定。

并且,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号发布的文章显示,“新发布的两项指引分别聚焦"协调"和"共享"两大主题,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对支持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归集,便于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查阅查询,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其中,《协调发展指引》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自行查阅下载、对照操作,适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对于市场有“新政”的误读,多家行业研究机构也进行了发声,易居研究院认为,尽管很多政策属于既有的政策,但实际过程中,很多购房者对于此类政策的了解程度是不深的,导致很多政策没有真正发挥效应。所以将此类政策系统梳理、系统推广,有助于扩大政策的积极效应。

潇湘晨报记者陈诗娴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起点文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12   联系邮箱: 39 60 29 14 2@qq.com